Sunday, December 23, 2007

21 岁, 对我而言真的不太吉利。
又再长大, 又再面目全非。


我依然坚持人不需长命。 重质不重量。
以往认定50岁就应到九泉下。
现在认为还是55吧。

因为想用那几年。。。
休假。


生。
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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